112年辦理教練暨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(第14梯次)
一、活動日期:112年11月25日(星期六)至112年11月26日(星期日),每日6小時研習課程,共計2日。
二、活動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教學研究大樓視聽教室S102(116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研究大樓)。
三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16日(星期四)下午5時止或額滿為止。
五、詳細資訊請參閱本次研習會實施計畫:
下載
★依據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第9條規定,裁判證有效期間為4年,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48小時,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。未能符合前述專業進修課程時數規定者,裁判證到期後,將無法申請展延,需於原級別重考。